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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淅川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6-2030)

    信息发布者:简单的幸福
    2017-06-03 20:18:58   转载

    淅川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6-2030)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现对淅川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6-2030)(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淅川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6-2030)(调整方案)

    项目简介:规划调整后,淅川县产业集聚区总的规划面积为25.3平方公里即城区工业园为8.2平方公里、香九厚工业园为17.1平方公里。

    香九厚工业园规划范围为:东临太行路(X044)、九龙大道,南至丹阳大道、西至陈寨—袁营—乔庄—韩张营—裴岗—李河—河南—李家沟村一线西侧、北至香港大道(X035),总面积17.10平方公里。产业定位:以农副产品加工、机械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以冶炼循环产业等为辅助的产业体系。

    城区工业园规划范围为东至淅河、西至上中路、南至南环路、北至范蠡公园南,总面积8.2平方公里。城区工业园着重发展以汽车零部件制造产业和以铝金属加工、锂电池为主要产品的新型能源材料产业以及食品加工业。

    规划期限为:近期规划2016-2020年;远期规划2021-2030年。 

    二、集聚区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措施 

    本次评价通过对规划方案范围、主导产业选择、功能定位、用地布局、环保规划等评价指标的综合论证,针对相应环境问题提出了规划实施后的环境保护对策、环境保护目标等。 

    1.环境空气 

    集聚区供热及燃气等会产生部分废气,废气中含SO2等大气污染物,会对集聚区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保护措施:加强废气排放治理措施;控制各功能区的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承载力;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扩大绿化面积;加强规划区域环境管理;加强规划区域建设期大气环境保护。 

        2.水环境 

    工业生产产生的工业废水、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均会对集聚区水环境质量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保护措施:企业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提高企业水循环使用率;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实施区内水体环境综合整治;对入区企业的能耗及水耗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合理的污染控制策略,对水耗大的项目进行严格控制。 

        3.声环境 

    集聚区建设施工、建成后企业运营生产过程均会产生噪声。 

    保护措施:加强区内的交通组织与管理,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重点保护居民区、学校和行政办公场所的声环境质量;加强固定源噪声控制,严格执行“三同时”。在建设中落实“三同时”的要求,确保其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指集聚区内企业生产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保护措施:危险废物,必须采用专用车辆,委托专业公司收集运输,运输公司必须持有有毒有害废物运输资质,并每年通过资质认定;对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排放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禁止危险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通过分类收集,有利于减轻固体废物的运输、处理和处置工作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建立区域废物回收收集站,在废物集中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建立废物回收利用调配管理网络,实施固体废物的有效调拨管理;强化渣土废物网络管理,推广综合利用。 

    5.生态环境 

    集聚区建设会对自然景观产生影响,建设过程会破坏地表植被,对区内动物产生影响。 

    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在项目施工期建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以实现达标排放;对施工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至垃圾处理厂处理;项目投产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进行生态绿化,重点建设景观主轴线、设置绿化节点、建设主题公园和生态防护绿地,因地制宜配置植物;建立专门的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定期对区内企业进行环保检查,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正确实施和正常运行。 

    在落实这些措施、建议后,能达到预期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显示,在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增产减污等要求后,规划区域环境质量能达到功能区划的要求。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淅川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与其它相关规划相符,集聚区的产业定位、布局、结构和规模合理。在做好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和污染防治减缓措施,入驻企业满足评价提出的集聚区准入条件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规划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集聚区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集聚区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干部及村民,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环保、土地、水利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以及对本规划项目比较关心的其他有关人员。 

    2.主要事项:受规划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都有权知道、了解信息,知晓环评结论,按照本公告提出的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看法和意见,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将认真研究、逐一予以解释和答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及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六、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淅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474450

    联 系 人: 高主任

    联系电话:15839988100

    邮    箱:chyejjq@126.com

    七、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红旗路34号

    邮政编码:450002

    联 系 人:杜工

    联系电话:0371-63811587

    邮    箱:hnjchjpj@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针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我们需征求您的意见。您的意见对本规划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您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助我们完成此项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实施计划及环评工作进展情况,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谢谢合作! 

     


                               淅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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